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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所房子,因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就与房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请问有效吗,如果有效,有效期为多少年

房产纠纷 2018-09-17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首先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要办理过户,然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方法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借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典当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刊出存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处理该房子的刊出手续;

    4、刊出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从头存案。
    注意事项:

    1、房子有必要还清银行借款

    2、更名有必要获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有必要全款采购
    方法二:两边约好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法就归于二手房买卖了,因而要交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含: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自己处理房产证时交纳,一次是买方处理新房产证时交纳)
    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法的长处是能及时过户,危险较低;缺陷是税费较高,且时刻本钱比较长。
  •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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