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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由另一法人组织投资设立。设立初期,投资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用于本司设立的场所。现因业务需要,需转租给另外自然人。请问:由我司直接与自然人签定转租合同即可,或者需要由投资人递交委托转租书,还是需要其他的手续,才可进行转租啊?!

合同纠纷 2018-09-17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那么,未经出租人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有效吗?   未经房东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即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有六个月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行使的,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合同指的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合同,而不是转租合同。
      出租人知道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的,如果出租人知道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则转租合同即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 当今签订合同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为了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有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也有法人与自然人签订的、还有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下面就把上述三个类型的合同签订时需要代的证件:
    1,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1)公章(合同章)是必不可缺少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书元件及复印件
    3)签订合同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在场,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是供销合同供货方应当出示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5)合同涉及各专业的要有各专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即副本,例如:施工单位、卫生单位、电力单位等
    6)营业执照原件即副本
    2,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法人应带证件同上,自然人身份证
    3,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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