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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子合约,今年3月25号签约的,到现在已住半年,8月低,因为过两个月就要回老家了,就跟房东说我的房子我租到十月一不租了,然后我之前有两个月的押金,现在开始我就不交房租了,直接住完,房东不肯,说我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必须按合同来,我不租,房租还得交,让我自己转租,到时候跟我们退房租和押金,9月4号,周四下午4:00钟房东给我打电话问我房子还租不租了,我说我现在已经在网上发布帖子转租了,房东说别转租了,原房东不租这个房子了,要我们星期天全部搬完,然后给我们退房租,连通知到搬家搬完3天时间,今天已是9月17号了,房租和押金还不给我退,也找不到人,打电话催他,他就说我们老打电话给他,到时候退会给我们打电话的,可是转眼我们都搬出来10多天了,打电话给房东,房东找各种理由,不在北京,回老家了,过几天回来,电话没信号,我本来也是个打工的,刚刚交了两个月的房租2700元,才住了几天,要我们搬家,那搬完之后又不给退,在加上之前还压了我们两个月的房租2700元,总共5400元,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17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一、房租不租了可以用押金抵房租的,需要双方协商为好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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