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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的运营资金链跟不上,所以向公司借了20万日元的债,口头约定2个月还款,现在7个月了,上司总是没有钱,有转账记录的租赁记录,个人转公司,没有借款,法人不是实际的运营者,当时没有借款,现在上司口头还款,没有钱因为公司的运营资金链跟不上,所以向公司借了20万日元的债,口头约定2个月还款,现在7个月了,上司总是没有钱,有转账记录的租赁记录,个人转公司,没有借款,法人不是实际的运营者,当时没有借款,现在上司口头

债权债务 2020-10-28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个人支出,之内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法人经营,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一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钱没有财产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
  • 借款人借钱不还被起诉到法院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判决下来后,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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