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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户籍如何开子女户籍证明

离婚 2020-10-28 08: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打印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初期开立主要原因是市民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参加考试、应聘、婚姻登记、银行开户时,对方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的,派出所一般会给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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