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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2001年进入公司的,期间公司也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也一直未给我自己那份.进公司10年,公司是从07年买的养老保险,07年之前未买过任何保险,过年加班公司也从未给过3倍工资的加班,每个月也只休了四天,工资几年前跟现在是一样的标准,现在我想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养老保险)吗?我手上现没劳动合同,只有一部份工资条,但工资条上也没公司名称,没年份的

劳动纠纷 2018-09-17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4、养老保险既可以由单位补缴,也可以由个人补缴。
  •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11个月经济赔偿金。 不过,你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举证:
    1、你们呢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2、你的工资状况。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补偿或者用人单位拒不不交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包括失业保险补贴和补助、意外灾害和疾病补贴、老年补贴、丧失能力和遗属养老金、家庭补助费、药物及保健费用补助等。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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