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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死亡后,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我作为他的姐姐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2020-10-28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损害,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可以通过诉讼维权,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严重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名誉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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