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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已经签好的宅基地转让协议现在卖方想反悔,买方应该怎么办,请问?

合同纠纷 2018-09-17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严格意义上,你只对你家的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对买回来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转让价格双方协商,期限不能超过70年。
    3、只要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转让即可,不管由谁协商,最终确认人必须得是宅基地所有权人。
    4、我们国家不允许宅基地买卖,所以即便你们双方协商同意转让,但是房管部门不会帮你们办理过户手续。
    5、原户主去世,不等于协议无效,使用权你们可以继续享有。所有权由继承人继承。
    6、补偿款一般都是补给所有权人。
  • 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
    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 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应当是村民集体成员之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
    ”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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