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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受法律保护吗?我们是农村的2007年在城区购买了一处私人房屋,2010年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建好后开发商不履行补偿协议,现一家人租房至今,自己承担房屋费用。多方寻求解决途径,得不到解决。无奈与2012年起诉了法院,法院受理后,称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给予判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8-09-18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 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拆迁补偿的分类  
    (一)按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许多问题,包括户口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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