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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上载有人,与货车相撞。经交警对裁定两轮负主要责任,货车负次要责任,乘坐两轮的不负责任。两轮的那方拿不出钱,然后货车有保险,另外还挂靠了个汽车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判连带责任。一审判的是连带责任,挂靠的公司不同意。二审现在还没有判,据说很可能要推翻一审的判决。请问能够推翻吗?还能不能够继续判连带责任。乘坐两轮的现在是一级伤残,植物人。

交通事故 2018-09-18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次要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中按比例赔偿受害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起刑有明确规定,无论死亡或重伤几人,但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是必要条件。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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