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在这个公司做了快6年了,从去年9月分开始公司经常拖欠工资,9月的工资是11月发的,10月份的工资是12月发的,1月不是过年么,我们就去找过老板,老板说公司困难什么的,然后1月的时候把11月12月的工资发了,事情就是这么过了。  但是从今年开始1月的工资到现在还不发,现在是3.5号了(公司还不让我们上班,从12月份的时候就开始不让我们上班,现在我们最底层的员工只要5人每个月就发2000多一点上海市的底薪)这眼看就有要有2个月不发工资了 (我们每个月15号发工资的),然后还有一件事就是  我在这个公司5.30号的时候有个工伤,当时公司的人事说我工资是按病假的发,我当时就问他为什么,他说要等伤残鉴定下来之后才给我补全额工资,我当时不知道只要是工伤工资必须全额发放,现在那个人事辞职了,我的工伤是10级伤残,我去找现在的人事,他的意思是说不给我补了,让我找老板去,后来我也找过人事总裁他也让我去找老板,但是老板一直在香港,很少回来,再说公司不让上班老板回来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以公司拖欠工资去找劳动局要求辞职,让公司给我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不是N+1的平均工资)我现在不想做了,2000多块钱在上海这个地方混不下去啊,求哪位大神告诉下我,

劳动纠纷 2018-09-18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从去年9月分开始公司经常拖欠工资,老板说公司困难什么的,能不能以公司拖欠工资去找劳动局要求辞职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