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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铺位一间出租于他人,双方签订了我有铺位一间出租于他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约定由承租人缴纳有关税费(包括房屋租赁税),请问这样约定是否违反税法有关规定?合同并约定由承租人缴纳有关税费(包括房屋租赁税),请问这样约定是否违反税法有关规定?

合同纠纷 2018-09-1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税费的缴纳  根据深圳市的现行规定,有关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
    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
    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
    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
    0.25%;  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X
    0.05%X贷款年限。  预告登记费用:50元每件。  以上税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按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 房屋租赁税的标准:  
    一、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  一amp;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5%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12%  二amp;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承租方生产经营应纳其它税费根据不同行业应纳相关税费  
    二、房屋出租用于居民居住的  一amp;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营业税=营业收入*3%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4%  二amp;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 合同应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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