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的亲属是公交车的驾驶员,在2月份上班期间正常行驶,与老太太在没有走人行横道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后我亲属将此人送往医院,老太太在3个月后死亡。我亲属始终认为没有撞到老太太,对方也作了两次车体痕检及车检,均无痕迹,但制动不合格。但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我亲属负主要责任。因赔偿主体为公交公司,对方在老太太抢救期间未与公交公司达成和解(因我亲属当事人及公交公司均不认可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认为并没有发生撞击),所以在老太太抢救期间,对方家属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并将传票送达我亲属及公交公司。其间办案交警多次给我亲属打电话,希望我亲属本人与对方和解,我亲属以一走司法程序为由拒绝,后老太太死亡,交警将我亲属带走并刑事拘留,具体理由为交通肇事(据悉:老太太死后,对方家属做了尸体鉴定,但我亲属及公交公司并不知情)。我们曾经多次询问办案民警均未得到答复,至此,我像咨询一下,在发生交通事故3个月后死亡,是否还应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尸检是否合法,从我以上陈诉中是否可定位交通肇事罪,是否牵强。并在调查结束后,是否可以取保。取保是否需对方家属同意。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9-18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
    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肇事后,会出现赔偿问题。肇事人员应该要联系保险公司积极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出现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财产损失、重大交通事故的话或者肇事者存在较大的主观过错,则肇事者可能会被追诉为交通肇事罪,除了一定的赔偿之外,还会入刑。
    因此,肇事者在肇事后应有一个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