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妻离婚(女方主动提出),男方要求女方退还所有彩礼,女方不退,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不与女方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如果申诉法院离婚,男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9-18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同居,则可以要求归还彩礼。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3年,过期也丧失胜诉权。
  •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彩礼的退赔,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