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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我

综合法律 2018-09-19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财产保存分为诉前财产保存与诉讼财产保存,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存,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存的数额。提供保存的目的是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提供保证。  财产保存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存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
    (二)》第28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有两层意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存措施提供担保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存或诉前保存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 一、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
    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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