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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一方放弃产权.原产权登记在受权方.受权方给予对方现金补偿.属于房改房.现在房产所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权.而对方不去怎么办.欲起诉.法院认为不属于过户手续.也不能强制对方协助办理.协议条款里也没注明要对方配合.咋办?诚恳请教专业律师给予指点

离婚 2018-09-19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协商好双方一起去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离婚登记,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对离婚事宜存在分歧。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并就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要进行过户,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并依照下列的数额进行缴费: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 您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方不能自行处置,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因此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的秦光霞,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签字即视为达成并且生效,在民政局通过等级备案后变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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