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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事故认定为主责,电瓶车车主为次责。目前跟死者家属协商不下来,问杭州如何取保候审,要多少钱。他是外地户口。能取保候审吗?还有像他这种情况,多久能判刑?

刑事辩护 2018-09-19 1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人者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局已立案造成,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打人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而对于本案来说,轻伤是已经构成刑事责任了。刑事责任的大小、以及是否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是否是防卫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及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等等。当然对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是可以从轻考虑的情节。
  • 花钱买不来取保,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一千元。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 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 数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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