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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是否首先要将房产公证到中介公司名下,同时买方付首付款时,卖方是以开收据,还是打借条形式收取此费用。

房产纠纷 2018-09-19 1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
    1.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义务。无论是哪一方,在交易之前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情况,如产权人情况,合同的履行能力,房屋的质量等等。
    2.合同的条文尽可能的详细化。
    因为格式合同本身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所以更多的要依赖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文进行补充,使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不仅包括付款、交付等主要义务,也包括交易行为本身所附随的通知、提示等义务。
    不能因为对方可能要违约,而疏忽自己所应要履行的合同义务。
    4.善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的、约定的权利。合同双方既有合同本身所赋予的约定权利,也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
    当对方有违约等违背合同义务,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使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约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流程主要分为七个步骤: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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