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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银行还有抵押贷款,但这个房产通过我卖给了我的朋友,做买卖手续的时候是我母亲签订的,而且签的还是我母亲的名字,从转卖后这座房产至今银行的抵押贷款没还,导致给我办贷款的朋友停职,我现在想赎回我父亲的产权是否可以都需要什么手续?

银行 2018-09-19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 因你朋友并没有还款,因此,你的担保义务并没有免除;现在还存在担保关系;担保公司依据你签订的担保协议和《担保法》的规定可以收你的房产;你如果要免除自己的责任,可以先将你朋友所欠的房款还上,然后再向你朋友追偿;或者是你让你朋友重新提供新的担保,然后再和贷款公司协商免除你的担保责任;还可以就担保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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