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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现在有一个小孩了一岁八个月.但是生小孩之前我们都还没有办结婚证的,准生证,娃娃8个月的时候,由于我犯了非法经营罪被关押在看守所8个多月.时间是2011-09-05到2012-05-23才出来.我们结婚证是2012-07-17办理的,由于两个人性格不合,现在我们只想离婚.请问这样能办到离婚证吗?离了婚小孩该谁来带?

离婚 2018-09-20 0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必须就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2.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查验相关材料,询问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书。

    4.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颁发离婚证,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 一、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是离婚证,只要判决书生效了以后就可以领结婚证。 第二,双方协议离婚,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男女双方还具有婚姻关系,并没有离婚,不能领结婚证,否则涉嫌重婚罪。 建议您妥善处理,如属于第二种情况,和男方协商一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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