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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半个月左右朋友去和他一帮兄弟喝酒,后来他朋友们把KTV砸了··他没有动手,他是上周五他才被抓··估计是其他被抓进去的点的水···但是他的确没有参与,还是后面才去的··和他一起去的没参与的都放出来了··到现在朋友都没放出来··也不让看,不知道是为什么,他之前有前科,他现在还属于取保候审,不知道会不会更严重,但是没有参与,只是个打酱油的啊。假如能保释,需要什么手续啊··大概保释金是多少啊?在都勻的能幫我解決問題的,如能解決,必以資酬謝。謝謝

刑事辩护 2018-09-20 0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一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1、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不超过两万元。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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