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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我镇单位粮食站给职工新建的住房,职工也花钱购买入住了,但没有房产证只是做了一下登记,现在职工想把房子卖掉,请问这房子我可以买吗?有什么相关事宜和风险吗?

房产纠纷 2018-09-20 08: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 “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 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责任。购房者及出卖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诉争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购房者在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应慎重对待,否则事后未经产权人同意,造成出卖人无权处分,将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会给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作为出卖人未取得房产证,该合同项下的具体内容不明确,容易造成双方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从而造成新的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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