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原家里是一栋30多平米的小平房,带着二老一起住,由于房屋太小,故翻建成小二楼。原产权人是我父亲,家里有三个儿子,但是只有我一家三口带着二老住那房子里面,另外两个弟兄的户口均不在里面。当时翻建时,所有的建房费用全是我一个人所出,也和另外两个兄弟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家庭私房一处,地址XXXX。因住房紧张,急需翻建成二楼,现家庭成员协议如下: 此房交由XX二儿子(也就是我)翻建,一切发生费用由XX(也就是我)承担,房屋建成后,产权人改为XX(也就是我)。二老有权居住,直到终生。如遇拆迁买房,拆迁款不够买房部分,由XX(也就是我)承担,二老有权居住,直到终生。下面有二老的私章(二老均不会写字)还有另外两个兄弟的签字,该协议为第三方所写。但是一直没过户,土地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现二老已去世,又遇到了拆迁,请问,拆迁的房款如何分配?是否需要带另外两个兄弟分?该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谢谢!!!急!

拆迁补偿 2018-09-20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拆迁的私房是婚前财产,该房子在婚后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包括用动迁款购安置房)亦属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男方以女婿身份所得的动迁款所相应的安置房的份额应属婚姻存款期间所得的财产,应予分割。
    02年的房子显属婚前财产,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房产证过户给儿子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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