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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拆迁危房安置房产证,只有公有房屋租赁永久使用权的楼房,转卖后能否以无效起诉返还该房?

拆迁补偿 2018-09-20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纠纷起诉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
    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及解决方式: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①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②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
    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深圳市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
    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政府安置,开发商代建的,土地一般获得方式是划拨的,房子的交房标准是可以入户即住的:有门有窗,高层有电楼,有室内门,有大白,有供暖设备,厨房卫生间有磁砖,防水也做过了,有坐便,有水盆,虽然质量不是很好,但是都可以用的,如果真的没钱装修,马上搬进去住也勉强可以。
    商品房是开发商自主开发的,土地获得方式现在基出上必须是政府出让,就是开发商购买,房子的交房标准一般是清水房,室内什么也没有,这个一个开发商一个样了,有精装房的,价位也高,商品房办理五证过程中,收费很多,要求很高,各方面的手续都很复杂,一般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这边主要支持的,费用和手续相对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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