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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买的房子,2010年底交的房,合同约写2011年6月30日前拿房产证,否则按万分之三进行赔付,至今未拿到合同,问开发商赔付事宜,迟迟不给答复,拖延时间,请问可以起诉他进行赔付吗?

离婚 2018-09-20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房屋产权才是业主。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您不能取得房产登记,是无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房屋登记后,登记部门会向房屋所有权人发放房产证;
    2、办理房产登记是开发商应尽的法律义务,超过规定期限不办理登记的,买房者可以按照约定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
    3、房产登记的流程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4、法律规定2年诉讼时效期满后,原告将丧失胜诉权,但是,大多数法院考虑到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认为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物权性质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效的规定,尽管超过了两年的期间,但是原告的申请仍然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 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立案 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四、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陆、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则不需要,取上诉状时须告知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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