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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1天,取保候审出来,在家呆了不到5天,检察院传唤我,请问我能被批捕吗?

刑事辩护 2018-09-20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寻衅滋事,如果确定是送到拘留所,那就是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一般三至四日,最长不得超过七日,需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如果涉案复杂,多人作案或案情重大可延长至30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时间是12个月。公安机关要在取保候审届满前做出是否提请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的决定。需提起审查起诉的报请人民检察院院审查,撤销案件的需立即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看来你的案件存疑,公安机关作出了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你是否有罪无罪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无权决定的。公安机关决定对你立案侦查,只是以犯罪嫌疑人的名义,定罪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前并发生法律效力前,任何机关都无权做出。因此,公安机关是不能给你出具有罪或无罪证明的。只能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和对你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应当依法按照程序办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重新收监。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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