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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于2011年8-10月进行铁路用地的征迁(包括责任田的征用和经济作物和水利辅助工程的拆除),进行补偿的机构是镇级部门,责任田是同一地段同一价格,但经济作物和水利辅助工程则一户户的进行讨价还价,在这之中受补偿者始终未见到相关的文件公示,相关人员仅告知文件在县级部门手中要就得去索要。请问农村征地的补偿是否有标准,标准由何部门制定及补偿程序怎么进行?

征地补偿 2018-09-20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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