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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车,有人交了500块钱订金,我现在想违约不卖的话,我说赔他500 500,他说不行要赔5000,你觉得这个合理吗?他那里有我一张收条上面写的是:我收到XXX的购车订金500元,约定9月15日交车,车牌号川Axxxxx,购车总额:XXXX,剩余款项交车之日付清。。里面没有约定相关的违约赔偿。

合同纠纷 2018-09-21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合同法发展的趋势。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多强调事实的违约行为,其免责事由的举证一般较为困难。
    同时,我国合同法的一些违约制度规定对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有体现。
    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实践中究竟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需依合同性质和约定及违约事实来确定适用。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且诚信守约是法律的底线,如无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对方的原因,一旦发生失信不履约情况,违约人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车贷提前还款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分期违约金怎么算的是需要根据车贷合同上的相关规定执行的,每一份车贷合同上都会就提前还款的相关事宜做详细的交代,一般情况下汽车贷款在达到一定的时间规定内即可进行提前还款,并且没有手续费,而如果是在没有达到这个规定期限就进行提前还款的话,则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的。因此除特殊情况外,如果汽车贷款时间还没有太长,并且提前还款还需支付手续费的话,建议大家都没有必要给汽车进行提前还贷。
    值得一提的是《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贷款人不论任何原因,未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与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人按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购车的订金,如果没有特别的合同约定订金的性质与处理方式,则视为预付款,作为合同的一种履行方式。  在合同的成就与履时,往往会遇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概念,两者虽然字音字义相同相近,但在法律关系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则具有担保效力,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定金方违约时,定金不予返还,收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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