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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出争议了。。。向各位律师专家求助!急!!!前请教过各位律师专家这样一个问题,内容如下:合租室友签了两数字有线电视合同在还没交清费用的情况下走了,这个费用需要我来承担吗?我和一同学的朋友在上海初合租一套两室户的房子(以下称这同学的朋友为A),A住一间,我住另外一间,月份A因为想办理有线电视的数字电视业务,借了房东身份证并签了两的合同(因A当时办理的项目参加了促销活动:规定必须签上两合同免费赠送一个接受电视盒,如果两内违约的话必须交电视盒的物品费1100元,)据房东说:当时房东没有亲自和A一起去办!只是把身份证借给他。所以具体有签两的合同事项也不大清楚005月A离开了上海,当时A走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A有签这两的数字有线合同,所以只是和他结算了水电等费用,月交房租的时候(房租是三个月一交),房东突然找我收这数字有线的三个月的费用(有线电视的数码电视业务每月收取费用37元,在房东银行卡里面扣除),于是房东认为A走了这个剩下的费用必须由我来替他交。第一:怪我A走时没有通知房东,第二:因为我和A比较熟。我知道第一点上有自己的失误,但要是那时候我知道A签了两数字有线电视合同还没交清费用的话我也不会让A那么快走的,关键在于我完全不知情。但第二点我觉得我又不是和A有血缘关系,况且我还和A不熟,同学的朋友而且,只能说是认识关系。现在A自己只交了半,还剩半的费用尚未交清,而且违约的话费用更高,所以想咨询一下这个费用需要我来承担吗?而且我有一个月的房租押金在房东手上,我担心这个事情不弄明白房东会把这个费用扣到我押金里面,请专家帮我解答,谢谢!很令人感动的是各种律师很快就给我明确的答复:协议与你没有关你可以拒在此谢谢各种专家们的解答!现在的争议是:房子马上就要到期了,房东硬要求数码电视的剩下费用要从押金里面扣除,在这里提一下:房租合同上是我和A一起签的字,因为各住一间,所以当时押金是各付一半(比如房租一个月4000元,付三押一,我们是各付押金元),但当A走了以后我因为把整个房子都租下来了所以把他的那份押金已经退给他了,(前面我说过A走的时候我对数码电视的事一点也不知情,否则我也不会退他押金了)房东的理由是因我们各自一半押金在她手上,她现在扣的是A的押金,但现在房东手上的这个押金等于都是我出的啊!请各位专家帮忙指点一下房东现在有理由扣这个押金吗?期待回复,谢谢>

离婚 2018-09-21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否退押金: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房租到期,房东应该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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