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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搞装修的,上个月有个工人在架上摔下来,右腿髌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并做了手术,在医院的所有费用都是我付的,现在要出院了,医师说8周后可以轻微活动,3个月后就正常活动,可他还要我赔偿他全年的工资及这期间的护理费,我也是自己干,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要陪多少,有什么标准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9-2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 
    2、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属于工伤的,找用人单位赔偿。业主请的是用人单位,不是工人,业主无过错的情形下不需要承担责任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 您好,是不是工伤还不能确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同时请求双份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和非机动车事故。
    而对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产生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电动三轮车是非机动车。公安机关在实践中不给予电动三轮车登记上牌,电动三轮车也不能像其他机动车一样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因此本案应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原则进行处理,区分其是否为机动车无实际意义;第二种意见认为,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区分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能一概而论,既要考虑其动力装置,还要考虑其设计时速等相关因素。区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认定双方赔偿比例时,至少悬殊10%,因此有必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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