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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私人企业待了三年半,上个月离职, 但公司一直示未交社保, 劳动合同也是今年五月份才签的,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09-21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社保怎么续交: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
    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没有依法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部分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辞职时,理由必须写公司无买社保,如写其他理由,可能会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公司必须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办理社保中"职工性质"为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差别是合同工是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单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问题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工是不须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问题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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