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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我朋友在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了,脑部受伤非常严重,交警责任书明确表示,电动车全责,我朋友无责任。我现在想问的是,我朋友现在的医药费是由肇事者赔付还是由他上班的地方赔付,还是说他们都要赔付。

劳动纠纷 2018-09-21 2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就医疗费的垫付或支付的问题,建议您与肇事司机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交警部门协调解决,您也可以请交警部门尽快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此次事故中您与对方的责任。如果在此次事故中,对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
    2、对于您在事故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您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法向您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1)首先向交警报案,由交警来勘查、交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损失如何赔偿的重要依据。
    (2)在交警勘查之前,尽量维护现场、保证现场不会被破坏。
    (3)尽量收集、保全证据。像“司机没有架驶证、喝酒 没有踩杀车 ”等都要提供给交警。
    (4)在交警来后你们应去医院作全面检查,最好是在事故后及时做人全面检查,以免有后患。
    (5)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与受害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等情况有必要联系。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 参考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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