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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在河北昌黎农村的某个村庄里:A驾驶一辆摩托车驮(载)着B从北向南行驶,C驾驶一辆农用拖拉机从南向北行驶,在自西向东的丁字路口,C向西(左)拐弯,由于A速度快,A也向西(右)拐弯,此时C的拖拉机整个车身的一般已经脱离南北向的主干路,并停车,此时A驾车从C的车头前面穿过,随后左拐弯向东行驶(与C反向行驶),这时A摩托车被路边的石头颠起来,将B摔在路边的砖堆上。县交通队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A与C各承担一半的责任。C对此认定不服。请求市交通队复议,结果仍然维持原判。现C要法院裁决,但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责任,请以旁观者的角度作出责任认定,谢谢。如图所示

交通事故 2018-09-22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民警作出责任认定,一般是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线道原则,即车辆各行其道;二是谁撞谁;三是事故发生时能否避让,这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情况下也需要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去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赔偿。双方在责任一般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也依照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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