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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2007年 我叔和我爷爷借钱。我叔哄得我爷爷把房产证拿给我叔去抵押银行15万,当时抵押房产证是我爷爷代奶奶签字的(奶奶毫不知情)。2012年4月到期。现在银行打电话来我家催款,我奶奶才知道此事。我叔也承认2月底之前交还15万给银行拿会房产证。我后来也和我叔面谈,他承认此事(有录音)。 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我恐怕我叔耍赖不还钱,银行4月就拿我房子去拍卖。 我想3月份我叔不还钱就起诉他。各位律师觉得我可以胜诉吗? 房子会不会安全,告我叔侵犯我奶奶的财产权能告得入吗? 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房产证拿回来。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22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跑了房屋产权的话,依法向法院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属于债务人部门的产权进行保全。债务人不参加诉讼,法院可缺席审判。并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于正在出租房屋的租金,可向法院申请,让承租户直接将属于债务人的那部份租金执行给你。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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