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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员情况:父亲,母亲,大女儿(出嫁),大儿子(妻子和女儿),小女儿(出嫁),小儿子(妻子和儿子)。都各自组成家庭有各自的房屋产权。大儿子2003年1月亡故,留有一女,其妻于2006年改嫁。2009年母亲亡故。2010年房屋拆迁(房屋产权是已故大儿子的)分配到两套拆迁安置房。2012年父亲亡故。请问:如果要做继承公证(继承到大儿子的妻子和女儿名下)。需要哪些条件和要求?

继承 2018-09-23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可以获得产权,进行房屋买卖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 怎样查询二手房的房屋?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 立公证遗嘱,无需其他子女到场,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即,只要在其去世前未再立公证遗嘱,则应以此份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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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屋拆迁(房屋产权是已故大儿子的)分配到两套拆迁安置房。如果要做继承公证(继承到大儿子的妻子和女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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