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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以前(大概十年以前)我爷爷和奶奶有一套房子,他们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分配给了三个儿子,即每个儿子占有一定的房屋所有权比例,爷爷去世了,奶奶生活上不能自理,基本上由大儿子照料,二儿子因为意外过世十多年了,三儿子出嫁十多年了从来都没有履行过子女抚养父母的义务,现在的问题就是,我奶奶想把以前分给三个儿子的房屋所有权收回重新归于自己的名下,而且如果我奶奶想重新分配房屋所有权,请问一下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房产纠纷 2018-09-23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条又进一步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子女从小没有享受到被父母抚养的权利,他(她)成年后是否应当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这一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使父母没能履行或无力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成年后,仍应赡养父母。
    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基于自身的主观原因,对子女犯有虐待罪、遗弃罪等罪行的,子女成年后,可以不赡养父母。但是,如果父母仅有虐待、遗弃子女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犯有其他罪行的,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
    父母如果与子女通过法律途径断绝了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其赡养义务亦随之消失。
  • 不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子女有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是硬性规定,是必须履行的。
    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应当不分遗产或少分遗产。
  • 你好,非婚生子女抚养义务与权利: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  
    2、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  
    3、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  
    4、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5、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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