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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去年借给朋友十三万元,加利息三千元,欠条到期日是2012年1月15日,但是至今无能力还,耍无赖,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房子没有还完贷款,而且房产证是他与他前妻的名字,像我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多久能解决,谢谢律师的回答

房产纠纷 2018-09-23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 有无房产证肯定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如果你买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如果你以你要再卖或抵押都是无法实现的.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都是没有办理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而修建的房屋,跟违章建筑差不多,买了以后是没有任何保障的,随时都有可能被拆掉.如果遇上拆迁,其他有产权的房屋可以按市场价赔偿,你的房屋可能只象征性的给予一点赔偿甚至会认定为违章建筑一分赔偿都没有.所以如果楼主要买房,还是要买产权清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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