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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做行政助理。三天前递交了辞职申请,说这个月底工作完就走,但是主管说要再招一个人才能走。这样合理吗?按照申请中规定的时间离职会有哪些不良影响?比如这方面是拿不到工资

教育 2020-11-28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采用协商、仲裁、诉讼、调解四种途径处理。
    协商(和解)  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
    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 已经满30天了递交书面申请后直接走人。
  • 需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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