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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共有8张信用卡,总共欠款12万,现在由于资金比较紧张,无力偿还,已经超过三个月了,和银行协商,银行要求还最低还款,但是我现在真的没有钱,还不了,我该怎么办?银行真的会起诉我吗?我会坐牢吗?

银行 2018-09-24 0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2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公安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后可以直接抓人。
    注意:立案是指公安部门接受报案,开始调查。

  • 一、信用卡逾期的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能还清部分的5%。
    二、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信用卡逾期利息=上月消费额*逾期天数*
    0.0005  在上述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中有三个数,分别是逾期额度、逾期天数以及日息率。下面分别介绍这三个数的含义。
    1.上月消费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信用卡逾期的计算额度不是欠款额,而是上个月的消费额。即,如果你上月消费1万,即使已经还款9999,那么,欠1块也按照欠1万来计算信用卡逾期利息。  所以,尽量不要产生信用卡逾期,否则,若是上月消费额很大,利息计算的基数太大。
    2.逾期天数  因为信用卡逾期利息是按日计算的,所以信用卡逾期天数也很重要。逾期天数是指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
    3.日息率  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日息率是统一规定是,为日万分之五,也就是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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