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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联名证的房屋代理人让妻子代丈夫签字售房,但丈夫因未被通知签字而拒绝售房,合同是否有效?妻子可以收到一万元押金,只退押金不交违约金吗?合同上没有老公身份证号。是有效合同吗?

房产纠纷 2020-12-03 0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介费是居间介绍的费用,只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开始用工一般不予退回,当然如果双方的居间合同里约定可以退还的,那么按合同处理。所谓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此,一般不予退回。
  •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例,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不退回押金;此种行为是不违法的。
  • 押金可以退,压金如果是定金性质就不能退。押金是你拿我的东西给我钱做抵押,压金是我给你供货或给你服务,你扣下部分货款做售后保障的钱。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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