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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解除有什么赔偿?临沂莒南XX。

工伤赔偿 2020-12-04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包含医疗费用、食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律师。
  • 解除合同的也要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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