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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和我5月份签订的意向书,交了定金,房贷,购房合同都没有办理。现在XX政府已经发文要求开发商以合适的价格出售。感觉太贵了。我该怎么办?可以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降价吗?

房产纠纷 2020-12-05 1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了定金退房,根据规定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定金,因此,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 由于买房子者自身的原因退房的,不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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