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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纠纷 2018-09-25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在如何理解“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问题上存在诸多版本。
    但总之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应当让岗位上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生产任务。

    若单位以高定额来规避最低工资应属违法行为。同时,单位“完不成定额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 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省级政府统计局根据省内各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工种的上年度实发工资计算出来的。
    具体的“上年度”以本年的四月三十日省统计局的报表为准,从本年的五月一日起至下年的四月三十日适用,凡是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涉及该省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事项均以此为准。
  • 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企业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其计算公式是: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前12个月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2。
    企业前12个月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不含补发前12个月以外的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含补发前12个月以外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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