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年我借朋友40万RMB,当时也写了借条。借条是对方借本人40W,大小写都写了,然后签名和日期,没有具体写什么时候还和用途。 现在朋友由于欠了很多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家里房子估计能卖600-700W,银行贷款了250W。其他地方预计欠债1500W。 我现在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这笔钱我该怎么去打官司。还有早点打官司和晚点打官司是否性质一样呢?是否都要等法院公告拍卖房子之后才可以分钱。还有这么多债主这钱是怎么分的呢?

银行 2018-09-25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向债务人催要贷款,在债务人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
    第二,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第三,如果债务人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第四,除非债务人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让贷款人坐牢。
    第五,如果债务人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据说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黑名单的人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消费了。
  • 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