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非农业户口结婚迁走后还是非农业户口。我现在是不是还有继承原籍我父亲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利

继承 2018-09-26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以下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步骤: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三、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是非农业户口结婚迁走后还是非农业户口。是不是还有继承原籍我父亲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利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