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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按照我老婆和她外婆拆迁分的两室户,调配单上只有外婆和我老婆两人。1999年老婆表哥因知情子女回沪政策需要落户口,表哥奶奶家因怕其抢房子让其落户后5个月逼其迁出,我岳父看表哥可怜,让他将户口迁入老婆拆迁分的公房,并一直居住至2005年,后因表哥结婚搬离该公房,之后表哥未在此居住。2012年,外婆去世,我老婆准备买下该公房,但因表哥户口在其中,没能成功。表哥说他是同住人,有居住权,要按照房价得到一半房款才肯将户口迁出(从其搬离至今已九年有余,结婚生子,应该早已购房了)。我想问,表哥是否有居住权,是否算同住人,如果我们打官司,是否能赢?请资深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26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遗产继承与户口无直接关系,另外,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是有范围和顺序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
    而且他们之间还有顺序的限制。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对公婆、岳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为第一顺位,其他是第二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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