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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今年55岁,婚生我兄弟两人,均已成家立业。

20多年前,我父亲申请取得宅基地两间,(土地使用证上为我父亲名字)并由我父母共同建造楼房。2005年因我兄弟结婚需要,由我兄弟对楼房进行部分翻建并装潢,并由2006年2月由父母主持签定兄弟分房协议,当时因父母有生活能力未书面约定赡养关系,只是口头约定父母可居住在兄弟任何一方至百年。

又因我兄弟两人均于10多年前因考上大学办理了农转非手续,所以现在无法以我兄弟名字在农村取得土地使用证,凭分房协议对我父亲的土地使用证进行分割,除非要等父母百年后进行继承。

2007年3月,因我母亲怀疑我父亲跟邻居A有染,跟A发生争执并打伤A,后我母亲一直在外帮工。A于2007年10月14日起诉至法院,10月17日法院送达副本由我签收。而我父母也于10月21日正式办理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上载明: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各自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因房产已分给我兄弟所以也未对房产归属再进行确认。



11月5日法院判决我母亲应赔付A损失5万元,而我母亲无力支付,A扬言要申请执行我兄弟的房屋



1.法律可有规定,我兄弟可对我父亲的土地使用证进行分割。我们兄弟对现居住的房屋是什么权属和财产关系。

2.我兄弟的房屋是否是我父母夫妻婚前共同财产,如果是,如何分割我们兄弟后来翻建及装潢部分。

3.我母亲应赔付的损失是否属于夫妻婚前共同债务,应由我母亲一人承担,还是由我父亲共同承担。

4.我兄弟是否有义务以继承的房产为限承担我母亲应赔付的损失。

离婚 2018-09-26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
    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名列前茅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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