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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个人原因不在本地导致银行信用卡拖欠,银行已做出停卡。我已还清个人信用卡的所有欠款还有7000多元的利息和滞纳金。问题是问什么我的账户积分还没用就都给我取消了,也没有短信通知。银行工作人员回复是年底清零,我不明白为什么年底清零会把近一年的都清零。

银行 2018-09-26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网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第一步是进行用户注册。

    对新用户来说,首先要在查询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在线身份验证,提交注册申请及查询申请。对于老用户,每次上网查询信用报告前,都需要按照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再次进行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

    第二步是进行用户激活。

    个人在线提交注册申请后,如果通过身份验证,一般在第2天反馈含有激活码的短信。个人需要在收到激活码的7天内登陆网站,使用激活码激活用户。

    第三步是查询“信用报告”。

    一般在个人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反馈含有查询码的短信。个人需要在收到查询码的7天内登录网站,使用查询码查看信用报告。


    (一)网上能查哪些信息?

    一是个人信用报告,提供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被查询记录的详细记录。

    二是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提供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最近两年被查询记录的汇总记录。

    三是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提示在征信系统中是否有个人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二)对网上查询有疑问或认为信息不准确时怎么办?

    若个人在互联网查询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征信中心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0-8866进行咨询。人工客服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如果个人认为查询到的信用信息有错误、遗漏的,请您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业务发生银行提出异议申请,以便及时核实。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
    例如:一份判决确定,债务人应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的利息。那么,在本案中,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就是一般债务利息。
    应当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金钱给付案件都有一般债务利息,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常就没有支付一般债务利息的内容。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而应多支付的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
  •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如果催收后就进行了归还,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归还,因为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将来在下判决的时候不仅要归还,还要判处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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