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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下楼后就站在那等人,正好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撞到我的右肩,她摔倒了,后来我把她送进医院,医生说是骨关节骨折了,需要做手术,然后因为需要进医保,老人的家属找我做了证明人,证明老人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给他们做完证明以后,现在又要我来承担责任,赔偿老人的住院医疗费和后续的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不巧的是,双方都没有证人可以证明当时的情况

交通事故 2018-09-26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老人被车撞骨折,机动车全责。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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