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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年4月。本人由腹痛阴道流血到某医院就诊。结果医生为能确诊是先兆流产还是宫外孕。让我五日后在来复查。复查后让我回家等来月经。本人持着对医学的认识去另家医院就诊。B超显示疑似宫外孕。须血HCg确诊。然后当晚腹痛急诊入院,宫外孕大出血急诊手术切除一侧输卵管。请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院方责任有多大?

医疗纠纷 2018-09-26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属于手术并发症,医院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一些问题。可以要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是否存在误诊的过错和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结果向医院索赔。但医生的过错由医院承担,这属于员工行为,由单位承担责任。

  •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这种情况需要经过鉴定,否则很难据此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具体需结合检查资料和病历资料。
    但因院方诊疗行为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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